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九、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
WH13.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(589, 926, 1832, 1874, 2242, 2520, 2533, 2719-2720节),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(2533, 9049, 9063, 9086节)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(8783节),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,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,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;此外,没有一个外在形式,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(9360, 9430, 9433, 9824, 10044, 10436节)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,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(9407节);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,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,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,直至一点一画(639, 680, 1869-1870, 9198, 10321, 10637节)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,但由于其中的内义,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(9211, 9259, 9349节)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,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、典章和律例,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;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;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,也是有用的;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(9349节)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,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,圣言仍是神性(10637节)。
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,或也可说,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,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(10402节)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,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(10400节)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(10694节)。这些人是犹太人,他们今天还是这样(301-303, 3479, 4429, 4433, 4680, 4844, 4847, 10396, 10401, 10407, 10694, 10705, 10707节)。
310.“来自犹大支派,大卫的根”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。这从“犹大支派”和“大卫的根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犹大支派”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,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(对此,参看前文AE 39节);“犹大”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(对此,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;以及《属天的奥秘》,3654, 3881, 5583, 5603, 5782, 6363节);因此,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,“犹大支派”表示神性良善。“大卫的根”是指神性真理,因为在圣言中,“大卫”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(参看AE 205节)。因此,“来自犹大支派,大卫的根”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。在圣言中,就其字义而言,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,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,其中一种涉及良善,另一种涉及真理;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,这两者合而为一,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(对此,参看AE 238e, 288b节);原因在于,在天堂,良善和真理不是二,乃为一,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。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“大卫的根”,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,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;由于同样的原因,在以赛亚书,祂还被称为“耶西的根”:
到那日,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,列族必寻求祂;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。(以赛亚书11:10)
此处“耶西”是指大卫,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。
436.由此可见,首先被提名的三个支派,即“犹大、流便和迦得”支派具体表示什么,以及整体上表示什么。因为在圣言中,人名和地名表示事物,不仅每一个单独表示它自己的事物,而且它们整体上表示在一个系列中的某种事物。这三个名字,即犹大、流便和迦得所表示在一个系列中的事物是,所有处于对主之爱,并由此处于真理,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都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;因为这些人的三个生命层级都打开了;至内在层级是对主之爱所居之地,中间层级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所居之地,终端层级是生活的良善所居之地。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;在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里面,至内在层级是打开的,因为这个层级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里面直接从主那里被打开;事实上,通过爱才有结合,因而有接受;因此,他们处于一切真理,在自己里面看见这些真理,并通过它们处于生活的良善。每位天使都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(可参看《天堂与地狱》,33—34节);对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,第三个层级是打开的(HH 208—209节);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是何品质(HH 24–26, 267, 270—271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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